01 融资租赁支持项目
一、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
(一)对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与我区合作的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获得融资的,给予实际支付融资租赁费用70%,每年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二)在我区合作机构通过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业务获得融资,2021年度已按期支付融资费用;
(三)每家企业最高补贴5笔业务,项目申报支持期间无欠费、逾期等违约行为;
二、申报时间
2022年9月6日9:00至2022年9月22日18:00
02 商业保理支持项目
一、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
(一)对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与我区合作的保理机构开展保理业务获得融资的,给予实际支付保理融资费用 70%,每年每家企业最高 100 万元的补贴。
(二)与我区合作的保理机构开展保理业务获得融资的;
(三)保理业务期限不超过24个月(含),保理业务融资费用需在2021年内结清;
(四)每家企业最高补贴5笔业务,融资业务按期还款,项目申报支持期间未出现欠费等违约行为;
二、申报时间
2022年9月6日9:00至2022年9月22日18:00
03 “上市促进贷”贷款贴息项目
一、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
(一)资助对象为已在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拟上市企业备案登记或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
(二)资助对象获得南山区合作银行一年期及以内的人民币银行贷款;
(三)每家企业最高补贴3笔贷款,贷款结清时间在2021年,贷款实际存续3个月及以上,贷款期间未产生不良征信记录;
二、申报时间
2022年9月6日9:00至2022年9月22日18:00
04 微型企业防疫消杀补贴项目
一、补贴对象
对2022年3月1日前在南山区依法注册登记且具有相应经营许可证的工业、住宿餐饮业以及批发零售业的微型企业,给予一次性消杀补贴。
工业按2022年5月在深实际缴纳社保员工10人以下(不含10人)界定微型企业;住宿餐饮业和批发零售业按2022年3月在深实际缴纳社保员工20人以下(不含20人)界定微型企业。
二、资助标准
工业微型企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家,住宿餐饮业以及批发零售业微型企业补贴标准为2,000元/家。在《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实施有效期内(政策发布之日2022年3月24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被划入“三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的企业按照上述标准的100%补贴,“三区”外企业按照上述标准的50%补贴。
三、申报时间
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30日
暂无数据